《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拨冬春救助物资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2024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3〕178号)文件,先后下达我州省级冬春救助物资棉被2482床、棉大衣2249件、衣服3500套、毛毯700床,以及2023-2024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2756万元,专项用于我州2023-2024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大理州应急管理局根据2023年12月8日应急管理厅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会议相关指示要求,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报送系统2023-2024年需救助人员数量及台账,结合各县市2022-2023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分别于12月19日、12月25日将中央冬春救助资金、省级冬春救助物资分配至各县市,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大理市34万元、漾濞县188万元、祥云县222万元(棉被400床、棉大衣400件、衣服500套)、宾川县201万元、弥渡县334万元、南涧县382万元、巍山县384万元、永平县123万元、云龙县165万元(棉被500床、棉大衣450件、衣服750套)、洱源县195万元(棉被500床、棉大衣450件、衣服750套、毛毯300床)、鹤庆县187万元(棉被500床、棉大衣450件、衣服750套)、剑川县341万元(棉被582床、棉大衣499件、衣服750套、毛毯400床)。
冬春救助款物将于春节前发放到受灾需救助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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