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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4874/2024-0000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水务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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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大理法治水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水利规划工作扎实开展、水利建设投资全面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成效明显、农村水利工作务实高效、水资源管理持续加强、

河湖长制工作亮点纷呈。依法行政、依法治州,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高位推动,法治水利建设成效明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对水利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学习。以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始终保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忠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推动全面依法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在水务系统落地见效。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布置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三)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压实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云办发〔201751号)《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云治省委〔20215号)《中共大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大治州办〔20237号),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

(四)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政务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动态调整负面清单,推动负面清单外所有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变“群众跑”为“网上跑”,变“8小时服务”为“24小时服务”,变“现场服务”为“远程服务”。2023年完成行政许可审批20件,其中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2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4件,取水许可3件,洪水影响评价1件。

(五)积极配合水利立法

1.及时反馈《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云南省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云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标准》《云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水行政统计调查制度》等的修改建议。2.积极协同开展《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制度

(六)扎实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

1.组织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地下水管理条例》等专题宣传活动,持续提高全社会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

2.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在你身边”等普法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宪法至上、依法行政意识。

(七)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主要从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新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查,评查中坚持一卷一评一报告、交叉互评相互学习、抽查总评评定结果。被评查的45件案卷30宗案卷评定结果为优秀,15宗案卷评定结果为合格。参加州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送的3个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结果均为优秀。

(八)推进政务公开。利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2023年度执法人员信息、取水、水土保持等行政执法信息。

(九)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政法〔20239号)要求。1.聚焦问题,严肃查处。结合全面排查结果,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和执法案件台账,以高压态势推动涉水案件查处和执法。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水事违法案件问题线索56条,经核实,确认问题线索43条,已销号42条,立案查处34件,其中:河湖案13件、非法取水13件、人为造成水土流失5件、招投标3件,已办结案件31件,办结率91%,罚款76.48万元。

(十)落实公职律师聘任制度。根据中共大理州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州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大治州办〔20236号),以外聘法律顾问为主体、以公职律师为补充,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其作用,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一)依法开展行政救济。发生一起马某某非法取水被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经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又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十二)着力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全州未发生重大水事纠纷。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2023年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需要我们做的工作还很多,水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治建设工作的力度还不够。虽然开展了不少工作,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合理安排普法内容,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增强普法内容的合理性和感染力还不够,注重不同层面的宣传,力求通俗易懂覆盖面还不够广泛。

(三)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多、水利建设项目多、投资任务重,执法队伍不健全,执法人员律专业人员缺乏,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水务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大理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精准施策水平,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全委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方面的履职能力。

(二)抓实法治建设。牢牢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聘请专家、组织法治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继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知识,要求干部职工具备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法治建设成果运用和系统运作,不断找准着力点和支撑点,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务实营造法治氛围。积极落实党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多措并举,宣传贯彻《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实施办法)、《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普法融入到水利发展工作全过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升谋划发展、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促进落实的能力,切实为推动大理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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