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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1988276G/2024-00006
  • 发布机构: 大理州能源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能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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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大理州能源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总要求,按照《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排,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以法治思维护航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8个方面27项具体职责,做到责任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系统谋划部署。年内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安排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制定《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提出5个方面14项工作要点,列出年内需开展的重点工作事项14项,按时间节点全力推进任务落实;年中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客观总结成绩、深入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年底主要领导按要求进行年度述法,认真报告一年来履职情况,确保述法工作与年度述职工作同步部署推进。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制定计划规范学。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大力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推动学习教育培训全覆盖;制定《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分列能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29项、宪法法律28项。二是抓“关键少数”带头示范学。班子成员以学习贯彻现行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学习强国、中国干部网络学习学院等平台,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物的学习,进一步树牢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观念。三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集体学。年内举行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创新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以机关例会为载体组织22次集体学法活动,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6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9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8条条款、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条条款进行集体学习;邀请大理州法治宣讲团成员作专题深入辅导;机关内部形成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和普法责任2个清单,提出19项具体安排,分别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以“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方式确保各项普法措施落到实处,充分拓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内涵外延。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教育。先后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宪法宣传周”4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抓好能源领域法律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颁布施行27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颁布施行13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颁布施行27周年之际进行重点宣传;加强“以案释法”力度,全年转载“中国普法”公众号发布的“以案普法”101例、“微普法”18例,实现年度全链条推送;以全州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为契机,以点带面开展能源行业领域普法。三是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刻敲响廉洁自律警钟;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发布法治热点、快讯等普法内容420条,同步转载于门户网站;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组织网上旁听庭审活动,警示干部职工严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组织参加各类法律常识在线答题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机关蔚然成风。

(四)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落实“亮证执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并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化。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省、州、县三级联动开展电力行业联合执法,对12家涉及违规转供电小水电站下达执法通知,拆除违规供电设施和厂房;组建全州电力执法工作专班,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违章建筑、树障异物治理执法工作,完成通道隐患点治理3000余处。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牢法治素养能力用人导向,考察提拔2名正科为四级调研员,不断夯实机关法治工作队伍;对赋有行政执法权限的行业科室加快行政执法证申领、更换,4名执法人员完成新证换领,实现电力、煤炭、天然气领域执法人员全覆盖。

(五)依法全面履职,以法治思维护航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末位表态,派驻纪检组到会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2023年申报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二是加强出台文件的合法、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对涉及能源行业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和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按有关制度要求一并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坚决将中央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23年制定规范性和涉及能源行业市场经营主体政策文件3份,均按相关制度要求报审印发。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起草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参照省级对应调整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公布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报装,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流程,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等事项,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履职效能,最大限度减证便民。五是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省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指导督促供电部门不断优化用电报装流程,压缩用电报装耗时,降低用电报装成本,提高用电报装便利度,全州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分别以99.66%99.41%的高比率位居全省前列。六是推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有机统一。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参与配合纪检监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年内主办的13件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七是以法治思维带动提升中心工作质效。以依法行政、有效作为的系统思维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州完成能源投资90.3亿元,同比增长8.9%,是持续保持增长的3个行业之一;新增并网光伏装机217.1万千瓦,等于再建了一座鲁地拉大型水电站,新能源装机一举突破400万千瓦大关,全州电力总装机跃上1800万千瓦台阶;用电量、天然气消费量、成品油消费量均呈增长态势,能源保供有力有效。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还不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还缺乏系统性,学习的形式载体还不够多样。二是宣传教育的广度还不宽;法治宣传覆盖面大多局限于机关内部和部分重点能源企业,受众范围不广,外围延伸不多。三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任重道远;按现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未来数年内机关人员将只减不增,随着绿色能源强州战略的深入实施,部门将承担更多的能源改革、产业发展等重要攻坚任务,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加突出,与正规化、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有不小差距。

三、下步主要安排

2024年,大理州能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严格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总要求,按照全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安排,结合职能职责,推动机关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部门法治建设进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多种形式,系统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践行,持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以“服务式”普法工作理念,针对管理服务对象、行政相对人、挂钩联系村社群众等不同群体,精准务实开展以宪法等国家法律为主线,以电力法等能源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巩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四)进一步夯实队伍力量。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和重要内容;推进部门执法队伍建设,赋有行政执法权限的科室加快进行执法证申领,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延伸法律顾问参与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度广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五)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依法民主决策;健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制度,夯实部门法治建设制度基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裁量权基准,用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的底线思维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的能源产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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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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