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大理州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大理州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相关单位和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4年3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来电或发送传真至大理州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传真):0872—2110738。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383922761@qq.com。
附件:大理州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征求意见稿)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