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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647B/2024-00015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司法局

南涧县司法局“四举措”提升司法为民成效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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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涧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从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司法行政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着手,在察民情中定准对象,在访民意中摸准需求,在出实招中找准接口,不断寻求司法为民的新方法、新途径,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解民忧、办实事,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成效。抓细特殊人群服务安民心。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常态化监管措施,创新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培训、上门走访、谈心谈话、办好事实事等系列有感情、有温度的活动,勉励他们提振精神,积极乐观面对生活,主动增强融入社会、感恩社会的意识,让社区矫正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2023年,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980人次,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1920人次,组织参加公益活动1920人次。加强对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措施,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不同方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落实。充分利用远程探视系统,配合监狱做好服刑人员家属视频会见工作,为监所服刑人员与家属亲情交流提供服务,2023年就近就便累计提供远程视频会见40场72人次。抓实法治宣传服务聚民心。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围绕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按照年度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充分利用重大节假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和城乡赶集日,组织干部职工、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等送法宣讲和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城乡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园地,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阵地,让群众在茶余饭后一边健身、一边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的熏陶,为推进法治文明进步发挥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县级法治文化阵地2个;乡镇级法治公园2个;村级法治园地5个,有效推动了普法方式从过去的说教式、灌输式向主动学法、自觉接受转化。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以党校教师、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及律师等专业人士为主的“八五”普法讲师团1个,招募90名志愿者组建“云小普”普法志愿团队1支,培育基层群众身边“法律明白人”618名,架起了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群众的“连心桥”。2023年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和宣传466场次,发出宣传资料21000余份,咨询服务1200多人次,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在全县有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使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深入人心。抓牢公共法律服务暖民心。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就地、就近、就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推行“律师挂村、公证上门服务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9件,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与大理州苍洱公证处协作,集中办证6次,为行动不便当事人上门办证3次,合计出证95积极申报法律援助彩票公益金项目133件,补助资金167750元;建成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1个,配置法律服务机器人81台,9名律师与81个村(社区)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让“便民、利民、惠民”暖心举措落到实处,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抓好人民调解贴民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提升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聚焦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坚持抓早抓小、深入摸排、及时化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村组,实现“枫桥经验”本土化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队伍主力军作用,全县1106名人民调解员深耕基层,切实为群众纾难解困,将一桩桩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及时回应“急难愁盼”问题,将一件件群众“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变成“暖心事、省心事、舒心事”,奋力书写好新时代的民生答卷。2023年,成立调解委员会1个,完善15个调解室建设,8个乡镇81个村开通“云智调”运用系统,创建两个“枫桥式”司法所,培养全国模范调解员1名。排查和调解矛盾纠纷1190件,成功1165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兑付“以案定补”、“以案奖补”资金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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