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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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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州级政府机构改革设置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11]2号)精神,设立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房屋产权产籍、物业管理等工作、城镇房屋拆迁和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工程许可、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投诉、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示范村镇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十)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参与编制地震防灾规划;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州地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全州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大理州住建局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理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大理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处、大理州标准定额造价管理处,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编制部门决算时,部门人员编制102人,在职实有人员8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8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下属)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33.71万元,支出765.21万元,年末结余185.15万元。
    (二)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下属)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支出 0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三)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下属)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支出 0万元,年末结余 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下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生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
    2014年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生公务接待费决算8.89万元(含下属单位),主要用于接待住房保障、垃圾污水项目、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中心集镇、中心村、示范村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及资质资格管理工作中产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生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9万元(含下属单位),其中:运行维护费12.29万元,不安排车辆购置经费,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垃圾污水项目、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中心集镇、中心村、示范村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定额、招标投标及资质资格管理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1、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2、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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