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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1-0096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24579583000
  • 主题词: 营商环境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 〔 2021〕 24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营商环境综合指标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
  • 来源: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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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大理州营商环境综合指标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25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州营商环境综合指标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版)的函》(云发改法规〔202127号),对“综合环境、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环境”3个评估指标进行逐项分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云南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版)“综合环境、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环境”3个指标(含二级指标),对标对表、逐项分析,建立以牵头单位为主、配合单位为辅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力争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中走在前列。

二、具体措施

(一)加快改善综合环境

1.创新创业环境(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加大研发投入(R&D)力度。加强研发投入申报工作,将R&D指标纳入州对县市科技创新考核。压实部门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开展纳统单位业务指导及工作培训。

2)强化创新平台和孵化机构、创新创业服务。加强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星创天地的指导服务,督促其建立健全法律、税务为一体的服务机构,强化众创空间对入驻企业、“毕业企业等有关数据统计

3)鼓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支持企业创建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参加国家和省、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4持续做好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支持州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进入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持续对名单内企业开展运行监测和动态服务,并指导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5)深化制造业与5G、工业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融合。一是加快网络覆盖。持续实施4G网络补盲提速、光纤覆盖。推动重要场所、景区景点、重点场景的5G基站建设。2021年内新建5G基站1600个。打造一批“5G+业互联网”生产系统应用和改造试点示范。二是优化数字经济创新环境。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赋能。在乳制品、烟草、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场景,全面完成来思尔年产20万吨特色乳制品智能化工厂一期项目、北衙矿业数字化矿山等项目建设。

6)推广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强化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按照“以市场换产业、产业建生态、生态聚人才”的发展思路,引进科技头部企业入驻云南省信创(大理)产业园,形成数字产业化聚集。以“云、数、理、智”为方向,加速开展大理州城市大脑建设。尽快出台我州数据监测与保护、数据安全和共享等方面的指导性政策措施,推动全州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2.人才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州委组织部和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一是强化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从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中将市场经营类的业务剥离出来,使其自主经营,进一步健全全州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对现有的公共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对公共服务的职能进行强化,对服务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统一,建立完善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的建设,使其向标准化方向发展三是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设立人才公共服务统一标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明确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人才公共服务的内容,进一步提升服务的整体质量。

2)加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一是推进“智慧人才”云平台建设准确掌握全州人才“家底”,探求人才流动规律,为提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的管用对策提供科学支撑。二是搭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推行全有关人才优惠政策中津补贴、住房保障等网上申请,推进苍洱人才“霞光计划”项目等事项申报网络化。

3)加强人才评价及激励机制建设。一是构建科学人才评价机制。积极构建评价标准统一、评价社会化市场化、评价手段多样、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评价监管和服务保障积极主动的机制二是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强化物质激励搭建发展平台,改进事业激励及时为人才搭建更大的、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重视精神激励保障人才的合法权益。

4)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围绕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创新服务模式,广泛开展联合招聘服务,激发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倍增效应持续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动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培育市场环境。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5开展项目化人才培养。抓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的工作部署,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统筹校园引才、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畅通人才招聘渠道,提高人才引进效率,及时补充生态环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数字经济等各类急需的高层紧缺人才。充分发挥“校地合作”“滇沪合作”的优势,加专家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切实提升人才创新能力。

6注重基层人员能力提升。严格落实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政策,不断加大“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特岗教师”招聘、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及时充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通过抓实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专技服务团、专家工作站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市场开放环境(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税务局、大理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1健全全州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一是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为新设企业做好一条龙服务。二是加强外资重点企业和项目服务工作,帮助外资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开展外资招引项目包装、推荐。赴省外开展外资招引洽谈会,开展外资“云招商”、不见面招商等工作。四是对重大外资项目开展专班服务,协调解决外资项目在签约、落地、建设、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做好稳外资工作

2)提升企业开办效率。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现外资企业开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外资企业开办时间。

3)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扶持措施。“十四五”期间要拓展开放平台建设,培育贸易型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方面争取突破,努力为企业搭建开放型发展平台。一是以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重点,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二是搭建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支持企业到周边国家市场建立营销网点。三是支持企业开展外贸新业态发展,鼓励企业在跨境电商、保税等业务新模式上取得突破。四是努力构建外向型经济发展良好环境,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提升发展软环境。五是加大全国农产品溯源系统的推广运用,建立健全全州重点优势农产品“电子档案”,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升标准化水平。

4严格执行外商投资“非禁即入”。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有关管理制度。在市场准入环节,除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领域外,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登记注册。实施商务信息报告市场监管企业登记注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实现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程序,减少办理时间,降低企业成本

5出台外商投资鼓励政策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促进外资增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4.基本公共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州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1)拓展文化开放与包容。加强数字文化平台建设,依托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将文化馆信息资源数据和用户数据接入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开展数字化服务及推广活动。州、县市文化馆按照要求入驻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发布总分馆活动信息、文化资讯,为群众提供点单服务。强化各公共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数字化建设和应用,强化自助办证、自助借还、电子书借阅机等图书专业设备的普及和应用,做到流通点进社区,拉近图书与公众之间的距离,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边际,强化公共文化的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进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大数据和数字化技术平台建设,对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对非遗濒危项目,优先列入名录保护,同时开发体验式、沉浸式、定制式、智慧型项目,探索5G应用场景,利用VRAR等智慧化手段,提升非遗保护利用价值。实行“总馆+多个分馆+若干服务点”的模式,全力推进“中心馆总馆—分馆—服务点”的四级服务网络建设,形成全州电子图书借阅共享机制、方便群众文化资讯获得。

2)加强人才教育。一是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优化各学段师生比例,优化教师结构,切实加强人才工作。深入落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实施好教育系统各类人才专项工作,加大优秀高层次人才补充力度,深入推进“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强化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全州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消除大班额。把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继续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合理分流学生,尽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努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缓解“城镇挤、乡村弱”的矛盾。通过“小升初”一贯制管理、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提升薄弱学校教育质量,合理分流生源。完善招生入学办法,采用居住证、暂住证、营业执照、社保、医保证明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同时,严格控制“中考移民”、“学区房热”等问题三是加大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根据教育领域财政事权支出和责任划分,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落实教育投入,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四是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能力。按照《大理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县市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步提升。落实“一人一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继续加大特殊教育资源和资源教室建设力度,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保障。

3)优化医疗服务。一是部分取消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设置审批和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经依法审核和公示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是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创造条件。社会办医疗、医养结合等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血液透析机构除外)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领域,都向社会开放,其服务范围、诊疗科目、床位设置、技术准入等,只要符合准入条件的均不受限制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同行业公办机构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切实打牢基层医疗服务基础。在全州持续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云南省社区医院创建和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慢病管理中心建设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等五项工作,持续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硬件基础。依托大理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大理护理职业学院,对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等进行轮训,持续实施面向村卫生室农村生源为主的免费医学生培养,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提供人才支撑四是积极营造健康产业投资环境。在健康产业招商引资中明确以奖励的手段促进招商引资,制定出台《大理州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招商引资企业黑名单制度》,持续优化服务推进招商引资,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公平竞争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五是扎实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扎实推进大理州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区域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形成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信息三大数据库为核心,连接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数据的卫生健康数据中心,实现医疗资源信息共享和综合管理,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水平。依托覆盖州、县市、乡镇(街道)的卫生健康网络,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推动区域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一线下沉,提高整体服务能力。

4提升养老服务。一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做好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养老机构备案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查阅。二是加快养老服务供给。认真落实省州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拓宽养老服务业参与渠道,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三是加大养老服务业资金投入。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支出结构,州本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比例不低于55%。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制度,加大政府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四是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能力。集中开展县级失能照护设施补短板(养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行动,实现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全覆盖实现有入住意愿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都能进养老机构有入住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入住。五是加快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扩大现有智慧养老平台的使用,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发展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开展行业+养老服务行动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六是主动公开民政养老服务领域基础信息。主动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区域内经过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养老服务通用政策、养老服务业务办理、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等内容。七是加强养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主动为养老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对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健全养老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机制,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

5.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

1)保持空气质量监测指标。推进全州大气污染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在全州12县市实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规范达标建设和运行的基础上,开展实时监控,及时提供各项监测指标,确保“十四五”期间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保持在98.70%以上、PM2.5年均值≤35微克/立方米。

2)保持空气优良率。推进大气污染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强化城镇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确保“十四五”期间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保持在98.70%以上。

3)开展重污染天气防控。按照《大理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全州环境空气进行预警分级响应,落实污染物减排要求,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行“一厂(场)一策”清单化管理,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对全州钢铁、水泥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进行细化和优化。

4保持水体质量监测指标。以洱海保护治理为核心,以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大理州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水质监测方案(试行)》、《大理州州级河湖水质保护目标体系》,突出水质达标和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城乡“两污”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科技示范应用等重点工作,提升全州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断面水质考核任务,确保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5开展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及时落实省级关于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的安排部署,依法加强全州土壤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推动落实土壤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

6提升林木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一是加大造林绿化力度,认真开展营造林、防护林建设、森林抚育、乡村绿化等工作,结合区域特点,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加快荒山荒坡的绿化进度。二是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为重点,合理划定天然林管护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管护和巡护,以“管补结合”的方式,实施好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21年完成营造林8万亩以上、义务植树800万株。三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推动各级林(草)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四是加强依法治林,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常态化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工程项目非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偷砍滥伐林木等各类涉林违法行为,保障辖区内森林资源安全。五是积极推进森林资源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开展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动态掌握森林资源增减变化,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管理的针对性、时效性。

6.交通网络环境(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

1推进综合交通项目建设。全面推进“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实现南景高速公路(大理段)建成通车,大南、大漾云、鹤剑兰、云兰、宾南、宾鹤高速公路分段通车提速铁路建设,完成大临铁路建设扫尾、广大铁路电气化改造和祥云铁路专用线建设,确保大瑞铁路大保段建成通车

2)持续深化行业管理。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优化网约车业务办理与审批流程,依法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提升合规化网约车比例。

3)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州级财政补助资金力争在上年度基础上有新突破。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提升公路安全通行能力。2021年开展鹤庆县“四好农村路”信息化试点工作。

4优化城市交通体系。一是构建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优化道路线型,打通断头路,提高次干路和支路的密度。加强城市破损道路维护管理和规范设置城市道路标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完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系统及行人过街设施,建设满足舒适步行需求的城市慢行系统。二是加快推进大理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换乘系统、连接系统和辐射系统,减少城市内主要综合客运枢纽间交通连接转换时间。三是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要按机动车保有量的1.5倍规划,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按照有关标准足额保障用地,合理规划建设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

5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以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牵头,有关部门联动,按季度组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改善综合交通通行环境。督促快递外卖企业落实安全监管、文明驾驶主体责任,建立快递外卖骑手参与交通安全劝导机制,加强快递外卖骑手的交通安全管理。

6)加大交通科技管控建设。加大交通科技管控建设费用投入,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乡村道交通堵点乱点、人流车流密集区域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城市交通诱导系统、智能共享停车系统建设,通过科技手段解决交通管理的瓶颈问题。

7)推广“智慧物流”。加快编制《大理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0-2035》,统筹促进全州物流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二)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州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编制出台全州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制定并实施2021年大理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

2)及时召开大理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强州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各成员单位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3)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强企、质押融资、专利应用转化、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等制度,完善全州知识产权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激励措施。

2.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人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州科技局;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农业农村局、各商业银行,各县市人民政府)。

1)稳步推动“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开展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报、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园区培育申报,开展“贯标”、“导航”等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加强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引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在本企业进行转化,利用科技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和长远发展。

2)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质押贷款。

3)实施大理州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探索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监管体系,从制度、标准、技术、品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构建符合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实际、具有大理州特色的地理标志运用体系,力争打造全省地理标志运用发展典范,示范引领大理州地理标志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4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3.加强知识产权全面保护(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配合单位:州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推动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机制建设。严格贯彻《大理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任务分工方案》、《大理州2020-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18条措施任务分工方案》,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2)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做好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处罚力度。加强上下联动,推动专业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案件执法能力。

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深入开展常态化专项行动。

4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快维权援助和保护机制建设,推动维权援助机构设立。

4.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落实发明专利资助、费用减缴及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等扶持政策,积极开展云南省和大理州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工作。

2)组织开展窗口前移服务活动,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促进全州知识产权质量提升。

3加强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为契机,利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全力营造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培训和专业化建设。

(三)持续提升市场监管环境

1.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统一抽查监管工作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作为全州统一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各级各部门通过省级平台进行联合抽查计划录入、方案制定、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抽取、任务分派、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及公示,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推进部门间执法检查信息共享应用,杜绝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2动态更新“两单两库”。全州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工作实际,对部门及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完善与抽查事项、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分类准确、全面覆盖、更新及时。

3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州、县市两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严格参照《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以及编制口径和标准,科学合理制定2021年度部门及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同时,按照“一个计划配套一个方案”的要求,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流程、结果判定等内容,各级各部门严格按计划和方案要求开展各项抽查,确保100%完成年度抽查计划。

2.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局、州司法局;配合单位:州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加强信息归集,推动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各级各部门按要求及时向“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量归集监管执法信息,形成规范化、机制化的数据报送制度。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局加强对全州数据归集情况的抽查及通报,着力提升归集部门覆盖面和信息归集数量,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共享,为国家大数据监管提供支撑。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各部门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及其执法证件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含履行情况)和上年度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数据统计信息,在执法窗口醒目位置公开办理行政许可等依申请行政行为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或服务指南,不断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商环境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要实现全州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良好的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全省开展的州(市)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可以及时、准确地查找出存在问题和短板,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效果。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加强统筹,形成合力。“综合环境”指标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指标优化提升工作由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形成牵头单位为主、配合单位为辅的工作机制。6个二级指标牵头单位负责牵头该指标的整体工作推动,配合单位具体落实。在全省开展的州市营商环境年度评估中,指标牵头单位要督促各县市、州级配合单位按要求提供有关信息数据、做好填报和核验工作,指标配合单位要根据牵头单位要求,及时提供有关信息数据,并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填报工作;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环境指标由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配合单位按职责推进有关工作。

(三)压实责任,抓出实效。各指标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排第一位的牵头单位汇总形成该指标总体工作情况。“综合环境”6个二级指标工作落实情况(含电子文档)分别于2021715日、1215日前报州政务局(电子政务邮箱:yhyshjk@dali.yn.cegn.cn,联系电话:2367398“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环境”指标工作落实情况(含电子文档)分别于2021715日、1215日前报州市场监管局(电子政务邮箱:知识产权zscqk@dali.cegn.cn,市场监管环境xyjgk@dali.yn.cegn.cn,联系电话:231906223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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