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审计信息
  • 索引号: 15239372X/2021-00078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审计局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州2020年度州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公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 来源: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大理州审计局于2021年7月13日,向十四届州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报告了202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现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大理州审计局对202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人民政府带领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大理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平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基本完成预算目标。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支出42.7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5.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10万元,完成104.6%;支出32.68亿元,完成337.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1亿元,完成577.5%;支出1.8亿元,完成90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66亿元,完成95.3%;支出39.03亿元,完成86.7%。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20年税收收入11.99亿元,增长8.1%;非税收入6.79亿元,增长24.2%。

——加强基层财政运转保障。争取上级补助收入250.73亿元。及时下达61.6亿元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为县级财政基本运转提供了保障,守住了不发生县(市)“三保”突发性风险底线。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大理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大理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对4家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乡村振兴等6个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探索文化旅游发展、“绿色食品牌”事前预算绩效评估试点,开展州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等工作。

一、州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州财政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完成了年初预算目标任务。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没有完全到位。主要是:专户资金2.21亿元未及时入库,非税收入1594.66万元未及时清算,收回的存量资金46.04万元未及时调入国库,114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9亿元逾期未收回。

二是部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17项上级转移支付3.71亿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

三是财政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未严格执行退库程序,超额度设置预算周转金。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对8个州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继续对168个预算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审计发现一些部门仍然存在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

1.预算执行质量有待提高。2个单位将下年度支出列为本年度支出6.9万元,导致本年度支出不实。

2.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仍不规范。1个单位专户资金未纳入单位统一的会计账务核算1532.79万元,3个部门和单位违规发放慰问费和津补贴3.54万元,7个部门和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89.86万元。

3.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存在薄弱环节。1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4.77万元,1个单位1个项目政府采购不规范。

4.项目建设绩效不佳。2个县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示范户扶持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缓慢,1个单位1个项目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推进慢,影响资金发挥效益。

(三)对县级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2020年对1个县2019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县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但财政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二是预算约束性差,无预算支出205项3.42亿元;三是财政结余资金二次沉淀978.65万元;四是挤占项目资金5.18亿元;五是部分预算项目支出进度缓慢,249个一般项目支出额度结余2.78亿元;六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逾期未归还1797.34万元;七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7.79万元;八是国库往来款项长期挂账2035万元。

二、洱海保护与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跟踪审计情况

从2020年洱海保护与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看,州级相关部门和大理市、洱源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洱海保护治理相关要求,全力推进洱海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工作。但在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2个县(市)滞留项目资金2.76亿元;二是“洱海绿色食品品牌”项目绿色生态种植面积未通过验收3607.685亩,导致项目资金结余461.78万元;三是1个县1个镇挪用项目经费用于森林防火、表彰奖励等2.2万元;四是1个县和1个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应缴未缴财政资金7303.77万元;五是1个单位存在违规越权审批项目。

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去年下半年至今,审计密切关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落实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州12县(市)共收到上级财政下达新增财政直达资金预算指标62.37亿元,支出58.51亿元,结转结余3.8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分配预算方面。2个县未制定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资金拨付下达情况方面。2个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直达资金72.75万元,2个县5个资金管理单位滞留资金7874.33万元。

3.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1个县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19人发放农村低保及高龄补贴2.46万元,1个县交通运输局挪用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50万元,3个县(市)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或不及时3849.34万元。

(二)11个县财政存量及往来款项管理审计

截至2020年10月底,11个县财政往来款余额355.57亿元,结转结余32.08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方面。6个县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7.75亿元未在两年内使用完毕,4个县财政专户资金645.76万元结转两年以上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3个县未统筹管理存量资金325.14万元,1个县政府性基金2017至2019年末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违规用于一般性支出4.4亿元。

2.预算收支管理方面。3个县非税收入9365.45万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库,1个县违规将国库资金4.22亿元拨入财政专户,1个县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造成资金闲置7万元。

3.财政专户及往来款项管理方面。3个县存在1年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5个,2个县4个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未归口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1个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46.3万元,1个县财政局3个专户未按规定内容进行核算,10个县国库及专户往来款未及时清理65.67亿元,4个县对外借款程序不符合规定2.45亿元,1个县8.27亿元支出在往来款核算,2个县预拨经费4723.01万元未及时清理。

(三)10个县(市)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审计

审计发现1个县2家企业投诉举报案件未及时偿还账款,2个县未完成清偿进度目标任务,1个县清欠工作未纳入地方综合考评体系等问题。

四、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开展了10个建设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和4个竣工决算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建设项目程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建设程序倒置,部分项目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规划许可、工程质量监督、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手续。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部分建设内容未按规定招标,个别项目存在超概算未重新审批、“代建制”投资行为不规范、擅自修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未按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等问题,部分项目未开工建设或工程进度缓慢,2个项目工程实际工期超合同,1个项目存在质量问题。

三是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不合规。大部分项目未单独建账核算,1个项目挪用项目资金43.38万元,3个项目违规支出199.7万元,3个项目执行合同约定不到位5342.82万元,4个项目保证金收取和返还不规范1.96亿元,4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525.14万元,1个项目应缴未缴工程罚款1.05万元,1个项目少计投资510.31万元。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3个县和1个州级部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国家政策法规、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方面。主要是:2个县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公益林区划不准,辖区内公益林被蚕食,养殖场、尾矿库、林果业等占用基本农田;1个县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实施发展养殖业;1个县未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废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砂石废料拍卖事项缺少决策依据;2个县相关执法和监管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取水点未安装取水计量设备、无证取水、取水许可证到期未及时办理延续手续仍取水;1个县对养殖场的监管不到位;1个县尾矿库及尾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变更未履行相关手续。

(二)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方面。1个县建设用地规模增长过快,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超出规划指标,归还耕地指标欠账;大理州2019年度大气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实现总量减排目标,弥苴河、中和溪2个洱海主要入湖河道监测断面未实现“十三五”规划制定的水质目标,西洱河四级坝国控断面被生态环境部列入全国46个水质改善不明显的劣Ⅴ类国控断面清单,2018年至2020年剑湖水质持续恶化。

(三)自然资源资金资产管理和相关项目建设方面。1个县未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部分建设用地存在未供先建、未批先征的问题,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运营不规范,污水直排,废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砂石废料拍卖款未足额用于矿山生态修复;1个县4宗土地出让后超过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2年未开工形成土地闲置,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发证工作执行不到位,尾矿库未安全闭库,存在环保风险隐患;高速公路修建过程中大量占用、堵塞河道,1个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废水中总氮含量超标现象时常发生,3个县部分在建环保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备案、环评等手续;3个县应收未收或应缴未缴相关财政资金800.86万元;1个县财政局未拨付污水处理费338.45万元;2个县环保项目未开工,导致资金闲置4117万元;3个县部分在建环保项目保证金收取缴纳不规范。

六、其他审计情况

(一)1个州级医院信息系统审计

结果表明,州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系统上线以来,对医院的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有效的管理,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自动化的管理服务。但在管理和运行方面还存在:信息化建设相关制度未建立健全,机房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信息系统管理未能发挥应有的功能,计算机终端管理控制、系统应用控制薄弱,导致出现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无依据收取卫生材料费、重复收取医疗项目费等问题。

(二)1个州属国有企业201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少摊销“长期待摊费用”308.74万元,少计营业收入、成本、管理费用共1339.41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加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力度。继续落实新增财政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财政存量及往来款项管理相关政策,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减税降费成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持续推进财税改革,健全政策落实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二)优化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力度,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非税收入的征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规范收入缴库行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对接,优化项目库管理,编实编细支出预算,推进项目实施与预算编制、分配、执行、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推动优化预算编制、改进项目管理、严格预算支出。

(三)严格部门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的监管,督促所属单位完善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各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统筹安排民生资金。加大盘活各类结余、沉淀资金和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力度,增强财政对民生支出的保障能力,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聚焦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切实抓好项目和资金管理,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地,推动社会事业改革有序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是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已依法向社会公告,有关具体情况编制了问题清单。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州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州人民政府将于本年底前向州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整改情况。

链接大理州202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http://www.dali.gov.cn/dlrmzf/xxgkml/202109/70226b5cffeb4bbb9da765b2dd79a9c6.shtm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