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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2-0082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661121040000
  • 主题词: 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政发 〔 2022〕 31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4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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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

《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方案(2022—2024年)》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方案(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理州贯彻生态环境部回访调研指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部署要求抓实2022年洱海保护精准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接续推进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守住守好洱海”的殷殷嘱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抓重点、分区治、精细管”的基本思路,以削减污染负荷、建设生态农田为主题,以调优产业布局、推进绿色转型为主线,以完善产业体系、促进三产融合为重点,强化科技集成创新,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快先行先试步伐,着力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保护为先。落实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指导、政策支持、市场监督、监测评价、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动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绿色转型发展,努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积极构建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认真开展洱海海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示范引领全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坚持科技支撑、系统治理。强化科技创新在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绿色转型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扎实开展科研攻关。正确处理农业绿色发展与资源安全、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的关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与洱海保护协调统一。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趋于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硬指标”不断强化,水资源监管“硬措施”有效落实,各类库塘、湿地、调蓄带的“截”“蓄”“净”“用”等多种功能充分发挥,农田尾水收集及循环利用能力全面提升;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绿色转型发展成效明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污染负荷有效削减,力争把洱海流域打造成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典范。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禁”。持续巩固“三禁四推”成果,以流域内冷库和蒜种经营户为重点,强化宣传动员和田间巡查检查,持续禁止种植以大蒜为主的大水大肥农作物;以流域内肥料农药经营户为重点,严格落实进货票证索取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和销售实名登记制度,持续禁止销售使用含氮磷化肥和高毒高残留农药;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持续巩固洱海流域畜禽禁养区46个规模养殖场关停搬迁成果。(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社、州生态环境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立足“调”。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2〕25号),生态保护核心区严格执行农作物种植正负面清单,全面推广规模化绿色生态种植。生态保护缓冲区禁止“大药大肥”种植方式,大力推广“水稻—豆类、水稻—油菜、烤烟—豆类、烤烟—油菜”等轮作方式;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指导散养户科学收集利用畜禽粪污。绿色发展区积极统筹优化种植空间布局,以提高农业产业规模、质量、效益为重点,以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深入推广以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为主的绿色生态种植模式,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打造一批绿色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到2024年,洱海流域蔬菜、水果、地栽花卉、中药材播种面积分别控制在14.08万亩、6.45万亩、0.68万亩、1.27万亩以内,水稻、烤烟、豆类和油菜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2.26万亩、5.97万亩、15.6万亩和1.62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烟草专卖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促进“转”。

1.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订单带动、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推动种植业适度规模化发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有序推进洱海海西4镇1办(大理镇、银桥镇、湾桥镇、喜洲镇、太和街道办)大凤路以东土地经营权流转,结合大理洱海海西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园创建,规模化发展绿色生态高效农业,推动农旅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2.积极转变农业生产组织方式。鼓励农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制定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洱海流域各行政村(社区)全面组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按照《洱海流域农作物绿色生态种植合同制管理办法》,大力推广绿色生态种植;积极组织分散种植的农户,探索建立管理严密、联系紧密、风险共担的合作方式和统一管理服务、统一标准措施、统一用肥用药、统一节水控水的生产方式。(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烟草专卖局、州水务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狠抓“提”。根据洱海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及水资源情况,统筹整合农田建设、灌区建设、生态塘建设、湿地建设、截污工程等项目资金,对农田退水排放路径进行优化,结合实际,优先建设生态沟渠、生态塘(湿地)、生态田埂和生态廊道等,打造集农业生产、生态保护、景观美化于一体的农业系统。到2024年,力争完成农田提质改造5万亩。(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五)从严“控”。

1.推进定额用水机制。着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不断强化用水管理,将用水总量逐级细化分解、明确水权,最大限度发挥水资源价值。全面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和调度,优先使用各类库塘、调蓄带、湿地蓄水,严格按规定审批洱海取水和限制审批河道取水;落实水利部和云南省水利厅不同区域不同农作物用水定额标准,逐步探索定额通水和扫码用水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到2024年,洱海流域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3以上。(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洱管局、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2.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到2024年,洱海流域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18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3.强化海西片区农田尾水管控及循环利用。申报实施洱海大型灌区建设项目,加快推进莫残溪至黑龙溪片区农田尾水回用示范工程建设,新建、改造提水泵站和配套输水管道,疏通沟渠水系、打通尾水回用通道,完善库塘、调蓄带回灌利用体系。实施清污分离,在摸清海西片区各类库塘和入湖沟渠底数的基础上,对库塘、调蓄带和沟渠等开展水质检测评价,对水质低于Ⅲ类及以下的,按照“农业灌溉就近回用、生态廊道绿化调用、高浓度污水进厂处理、清淤扩容增蓄和应急处置转输”的原则实施分质动态处置。健全完善库塘、调蓄带尾水管理、回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入湖污染负荷。(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洱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注重“引”。

1.标准引领。广泛宣传贯彻2022年4月修订的洱海流域水稻、玉米、双低甘蓝型油菜、蚕豆、大麦、辣椒、莴笋、果梅、蓝莓、加工型玫瑰、紫花苜蓿等11种生态种植技术规程(规范),积极推广生态种植技术措施。(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2.模式引领。加强科研合作,积极开展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及农业绿色发展科研攻关,启动实施大理古生村片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水资源循环利用示范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建立农作物种植清单、农业投入品使用清单和不同作物定额用水、施肥清单,总结和集成农业面源污染分区控制模式,示范推动全流域农业高质量发展和洱海水环境质量改善。(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州洱管局、州水务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3.品牌引领。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品牌培育工作格局,着力打造“洱海绿色食品牌”。支持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商标,申报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标杆企业。到2024年,洱海流域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00个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七)着力“推”。积极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生物菌肥和生物农药等绿色投入品,结合烤烟等大宗作物需肥特性和需肥规律,积极定制推广套餐肥,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深入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及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到2024年,洱海流域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分别比2021年减1%、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3%以上。依托有机肥加工企业,每年收集处理畜禽粪污14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烟草专卖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八)强化“测”。

1.开展土壤本底监测。以耕地面积为基础,每1000亩布设1个土壤取样点,实现取土化验全覆盖。综合评价洱海流域土壤质量状况并分析变化趋势,为土壤养分定额制定和精准施肥提供科学依据。(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烟草专卖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2.开展农业面源入湖污染负荷监测。在洱海陆域水环境专项监测及其他监测工作基础上,选取入湖沟渠典型汇水流域,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从源头产生、过程输移到入湖的全过程监测方法和机制,全面掌握农业面源污染成因并对症施策。到2024年,在大理市洱海流域建设农业生态环境系统观测超级站2个。(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大理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九)突出“减”。制定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机制,以水质监测结果倒逼岸上措施落实,以岸上措施落实促进污染负荷削减。到2024年,实现农业面源入湖污染负荷有效削减,力争削减负荷10%以上。(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十)聚焦“增”。按照“农业企业+村党组织+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健全紧密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三方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工人,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坚持补链、延链、强链相结合,延长产业链条,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强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冷链运输能力建设,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和功能;完善农产品商贸流通,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直供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广泛开展农业现代化交流和农产品产销对接;依法科学划定洱海流域空间管控,充分挖掘和利用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功能,有序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彩色农业、知识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外向型农业等新型农业;积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加工园等,打造产业融合发展平台载体。(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洱管局、州科技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洱海保护治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生态环境部回访调研指示要求和省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增强洱海保护治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只争朝夕的拼劲、滚石上山的韧劲、攻坚克难的闯劲、踏石留印的干劲,坚决打赢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年攻坚战,扎实推进“湖泊革命”,用“三年攻坚”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二)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大理市、洱源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建立分区治理、精细管控的工作机制,按照县(市)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组、村组包农户的原则,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切实将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年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乡镇(街道)、到村组、到主体、到农户,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州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将各项任务细分到人到岗,加强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切实推动落实落细。

(三)严格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州、县(市)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各相关工作组和驻各乡镇(街道)工作队要一线指挥、一线协调、一线解决问题,以责任制落实狠抓工作推进。各级督查部门要将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年攻坚战推进情况纳入督促检查重点,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媒介,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典型范例,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洱海保护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深入农户,切实做好群众的组织发动和思想引导工作,广泛宣传政策措施,做好舆情引导,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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