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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8747968T/2024-0000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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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规定,按照《中共大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一是进一步优化机关机构设置,切实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全面推进权责清单管理,编制完善权责清单,目前全局有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339项、行政检查5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5项。二是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等政策文件,有审批服务事项79项,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以上,10个审批事项实现“即时办结”。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2年版)》,17类项目依托工建系统组织跨部门、跨层级并联审批,全面压缩审批时限,最大程度实现并联办理。2023年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受理项目1749个、办理各类办件3651件,各类项目各环节办理平均用时20个工作日。三是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制定印发《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和《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不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四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25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办理”,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办事指南等信息要素,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及12345平台,年内没有差评。五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等10项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年内没有涉及地方立法任务。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备案审查,年内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份,均按要求进行审查、备案。三是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办理各级各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及时组织科室、单位认真研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反馈意见。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开展相关工作。五是加强守法普法工作,压实普法责任,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五”普法工作方案》,下发普法学法内容,制定内部科室(单位)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将普法和依法治理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制活动节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创意展板等方式,让法律条文深入人心,有效解答群众法律政策咨询80人次。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三微”普法产品,印发多种版本“以案释法”口袋书,在城市主题口袋公园等场所设置法治文化图书角、法治宣传大喇叭等,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执法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件的公示公告工作,大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和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深化普法宣传。

)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州本级行政处罚工作。认真学习《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及时对标完善州级基准。制定印发《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认真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抽查2022年度各科室(单位)办理的行政许可案件11卷、行政处罚案卷1卷,合格率达100%。通过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报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数据117条,实现“应录尽录”;按要求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涉及45名干部职工换证工作全面完成,资格审核和证件管理工作未出现差错;按规定落实并回复《行政执法督查书》和《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

)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年初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住建领域全年安全工作进行节点式和重点式安排部署;根据省住建厅工作要点、省州安委办年度安全生产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定大理州住建领域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明确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及时安排部署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跟踪督促落实;对省州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及时布置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针对不同时间节点下发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醒通知,切实加强监管和预警工作。局党组专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5次,办公会专题研究质量安全生产工作6次,全面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二是每季度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各县市、“一区一委”住建部门落实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城市供水、液化气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要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资料及时上报,做到问题整改闭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2023累计组织抽查40个在建工程(其中公共建筑14个,房地产项目19个,学校工程2保障房4个,市政工程1个),建筑面积200.36万平方米,发出质量整改通知书35份,发现质量问题146个,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8份,安全隐患问题179个。所检查出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并书面交办县市住建局处理,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全年共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9项,共检查企业22户、项目40个。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矛盾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制定印发《关于梳理报送行业风险防控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行业风险防控清单》,明确问题属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压实风险防控化解责任。二是认真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维稳情况报送州委政法委、州信访局,并积极会同州信访局、相关县市,研究解决大理小院子、云想山等出险房地产项目信访问题。三是抓实信访维稳。用心用情办理好群众来电来访,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做好信件交办、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全面完成2023年以来国家、省、州交办的涉城乡建设领域未办结信访事项清理、重点信访事项督办、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主题教育民生诉求等专项工作交办的198件信访件办理工作。全年通过各种信访渠道受理信访件513件,截至目前,已办结502件,未办结11件正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办结率97.9%。四是强化敏感问题分析研判和工作部署。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和县市专题研究“保交楼”、烂尾楼清理整治项目问题,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按照《全州互联网网站和电子显示屏网络与信息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祥云县、宾川县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机关单位缺少法律专业人才,法律指导与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强,各执法机构不同程度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现象。二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多、涉法涉诉问题多的特点,牵涉诸多行业部门,纠纷调解难度较大,矛盾攻坚合力不足。三是普法教育仍需加强,部分群众对住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不熟悉,对违反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是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相关职能弱化,城管执法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增强法治素养。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切实以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忠诚。二是强化学习,主动自学、积极参学,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领会“十一个坚持”的深邃思想和科学内涵,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建设法治大理的工作实践。是带头钻研学习宪法法律,教育引导“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集中学习2次以上,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行政执法意识。

(二)定期谋划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按照《大理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年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大理州“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是加强统筹谋划,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行业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年内2次在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是加强督促检查,年初及时部署,按季度开展执法情况检查,督促县市住建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三)落实法治制度。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全面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放权不揽权,分工不分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年内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份,严格做好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工作。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涉及州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4份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对我局印发的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四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25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办理”,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办事指南等信息要素。

(四)完善监督机制是强化督促提醒,党政主要负责人经常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党员干部提升思想觉悟、强化依法行政,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是强化工作监督,制定《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强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检查。三是严格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开展基层减负效果不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不开展检查;对能够合并的进行合并,推行联合检查;除规定的随机检查、特定调查、专项检查事项外,对同一企业的行政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四是主持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晰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细化落实“三项制度”相关要求,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五是认真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统筹各科室、单位,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七看七查”相结合的方法集中评查局内行政许可案件11卷、行政处罚案卷1卷,合格率达100%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法治是最好的发展环境、最好的营商环境、最好的社会环境。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工作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的必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切实做到“深学、笃信、践行”,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高业务开展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抓实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二是主要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坚持把法治建设和系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三是强化依法行政,切实把法治建设与服务型政府、效能型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整治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四是强化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更大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梳理规范精简执法事项,细化量化行政执法标准,加强执法监督,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六是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大理州“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3年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充分应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拓宽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七是加强行业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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